配电室管理制度上墙及操作规程 今日热闻

1、配电室管理制度

高低压配电室规章制度一、高低压配电间除值班人员和直属专职技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内。二、高低压配电间的门窗应装设铁皮和铁丝网,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进入,发生事故。三、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使用或带病运转。四、保证变压内和油开关处油质良好,油位适宜。五、每日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的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视检查的次数。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搞好环境卫生,严禁在配电间和值班室吸烟。七、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和杂物。但下列物品除外: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2. 日常维护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3.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4. 消防器材八、配置灭火器材,置于合适、方便的位置。掌握“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救起初火灾,会报火警)。九、高低压配电间的负责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高低压配电室电工岗位责任制一、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二、定期对本单位的一切电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并报告。三、禁止线路及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装接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四、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线路,应予以拆除。五、发现线路老化及不良时,应及时更换。六、掌握“三懂三会”的消防知识(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教初起火灾,会报火警)。高低压配电室的定期检查及维护制度一、配电室应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主要内容为清洁室内卫生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二、每季度应对配电室进行停电检修一次,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并应于一周前向生产调度处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1. 检查开关、接触器触点的烧蚀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2. 紧固接线端子、检查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应修复。3. 检查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4. 摇测线路的绝缘电阻及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5. 配电装置的除尘,盘柜表面的清洁及对室内环境进行彻底清扫。6. 填写有关记录。高低压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人员应规定填写记录,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二、安全责任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三、维修人员维修设备、线路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四、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五、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六、配电室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七、设动处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高低压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制度。一、责任人员每日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的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视检查的次数。二、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 各种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2. 导线、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线圈、接线端子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3. 电气设备的式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音响。4. 按规定填写运行日志。

2、配电室管理制度上墙

1 在配电房周围的地下铺设接地网和接地极,使得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设计值;

2 用两根以上的扁钢将接地网引入配电房内;

3 在配电房内距地面100mm高度,沿墙设置一圈扁钢接地带;


(资料图片)

4 所有要求接地的电气设备,都从这个接地带上用扁钢或者圆钢引接接地。

3、配电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5.4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并登记在专用记录簿内,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并及时地记录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情况。 4.6 标志标识

4.6.1 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见附录C。

4.6.2 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10 及以下 35 安全距离 m 0.70 1.00 4.6.3 每面配电盘柜应标明路名和调度编号,双面维护的配电盘柜前和盘柜后均应标明路名和调度编号,且路名、编号应与模拟图板、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资料等保持一致。

4.6.4 配电装置前应标注警戒线,警戒线距配电装置应不小于800mm。 4.6.5 变配电室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4.7 试验、校验和清扫要求

4.7.1 改造、大修后的电气设备,应在投入运行前按GB 50150 的要求进行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7.2 应按DL/T 596的试验项目和周期要求,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4.7.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调试、校验应按DL/T 995的规定执行,

定期校验的周期应符合DB11/1134的要求。

4.7.4 接地装置及系统应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 4.7.5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要求如下:

a)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GB 26860 的试验项目和周期等要求,进行首次使用前和使用中定期的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 安全带、安全绳、梯子等坠落防护装备的使用期限和检测要求应符合GB/T 23468的要求。

4.7.6 试验、调试和校验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4.7.7 应根据设备污秽情况、负荷重要程度及负荷运行情况等安排设备的清扫检查工作。一般情况下至少应每年一次。清扫检查内容详见附录B。 4.7.8 对巡视检查、试验和校验等发现的设备隐患,应评估隐患的危害程度,针对隐患制定措施限期进行处理。 4.8 自备应急电源管理要求

4.8.1 自备应急电源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机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4.8.2 并网运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装、更换接线方式、拆除或者移动闭锁装置时,应与电力调度部门签订或修订并网调度协议后再行并入公共电网运行。

4.8.3 不应自行变更自备发电机接线方式。

4.8.4 应有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反送电,不应自行拆除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4.8.5 不应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用户。 4.9 地下变配电室要求

4.9.1 应有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和楼梯处应设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装置。

4.9.2 应设有通风散热、防潮排烟设备和事故照明装置。 4.9.3 室内地面的最低处应设有集水坑并配有自动排水装置。 5 运行维护 5.1 操作票

5.1.1 10/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配电室运行中,需要改变运行方式或电气设备改变其工作状态时,应填写操作票。

5.1.2 操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并应符合GB 26860等国家规范的要求。

5.1.3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5.1.4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屏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5.1.5 操作时应执行唱票和复诵,每操作完一步,应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前划“√”。操作执行结束,在最后一步下方加盖“已执行”章,章印不得掩压步骤项。作废操作票应在作废页“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首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5.1.6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 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隔离开关的位置; b) 拉、合接地刀闸,检查接地刀闸的位置;

c) 使用带电显示器进行验电,检查带电显示器显示是否正常; d) 验电、装拆接地线;

e) 恢复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拆除,接地刀闸是

否拉开;

f) 给上或取下控制回路、合闸回路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熔断器,切换投退保护压板;

g) 检查设备或线路运行是否正常。

5.1.7 事故紧急处理、自动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或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5.2 巡视检查

5.2.1 有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班应至少巡视检查1次。

5.2.2 无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根据电气运行环境、电气设备运行工况、负载等具体情况安排巡视检查,每周至少1次。 5.2.3 下列项目应列入巡视检查内容:

a) 整体运行情况检查:确认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观察面板仪表及信号信息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有无异常气味,操作电源有无异常等;

b) 设备外观检查:连接点有无过热变色,绝缘有无裂纹、明显老化,运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闪络放电痕迹,操作机构有无异常等。 5.2.4 出现以下情况应增加特殊巡视:

a) 新装或长期停用设备、大修后设备、事故处理后的设备; b) 环境污染、恶劣天气等设备运行条件恶化时; c) 发现运行参数异常等可疑现象或已有缺陷的设备; d) 重要节日、时段及重大活动等情况下。 5.3 日常运行环境要求

5.3.1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物品,巡视道路畅通。

5.3.2 设备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房屋不漏雨,无未封堵的孔洞、沟道。 5.3.3 电缆沟盖板齐全,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设置的防水、排水措施完好有效。

5.3.4 变配电室不应带入食物及储放粮食,值班室不应设置和使用寝具、明火灶具。

5.3.5 各种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不应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志。 5.3.6 设备间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5.3.7 变配电室内严禁烟火,对明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严加管理。 5.3.8 设备区域内应配有温、湿度计。

5.3.9 有专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配备专用电话,电话畅通,时钟准确。 5.4 工作票

5.4.1 10/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配电室设备设施的检修、改装、调整、试验、校验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5.4.2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的电气负责人签发。

5.4.3 工作票的种类和票面格式使用应符合GB 26860 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5.4.4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5.4.5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6 人员要求 6.1 配置要求

6.1.1 值班人员应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操作证原件由值班人员上岗时随身携带或由单位统一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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