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资讯】郑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如何办理?解答来了

顶端新闻记者 杨逍 通讯员 郑建刚 尹清峰 文/图

6月1日,顶端新闻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向各开发区民政部门、区县(市)民政局转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


(相关资料图)

郑州作为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资深玩家”,如今又新添了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功能。跨省通办都能办哪些业务?又有哪些不能办?顶端新闻记者带你解密。

6月1日起,郑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正式实施

“跨省通办真是效率又高又方便,让我们这样的外地群众少跑了几百公里!”这是6月1日当天,在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市民的感慨。

金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郑建刚告诉顶端新闻记者,6月1日当天,金水区结婚登记143对,跨省通办32对,占比22%;离婚登记45对,跨省通办4对,占比9%。

“中原区办理结婚登记101对,离婚登记3对,离婚申请17对。”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尹清峰介绍,当天办理的跨省通办业务20多对。

据了解,郑州早在2021年6月1日起,就已正式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两年过去,如今又新添了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功能,将有更多需要登记结婚、离婚的在郑群众不用再回老家办理。

通知明确,郑州所有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县(市、区)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为“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实施机关。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新纳入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规定事项,明确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注意 这些业务不能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具体要如何办理?

按照试点要求,一方户籍在河南的,可到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我省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当事人除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纸质档案电子化 婚姻登记智能化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正式实施才起步,仍有工作、流程需要完善。郑州民政系统将有哪些措施确保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各婚姻登记机关要根据自身实际,做好预判,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落实好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求各婚姻登记机关要积极提升婚姻登记智能化水平,统一配备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人像采集、人脸识别等智能设备,实现婚姻登记所有窗口智能设备全覆盖。

此外,还要采取补发婚姻证件、补录核对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部门间信息比对共享等多种方法,不断补齐、修正、完善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中的历史数据,实现所有现存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切实提高婚姻登记数据质量,为试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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